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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主题分类]
财政、金融、审计/财政
[发文机构]
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
[实施日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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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成文日期]
2026-08-17
[发文字号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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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废止日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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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布日期]
2026-08-17
[有效性]
现行有效
关于废止《朝阳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朝财预〔2007〕36号)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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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废止《朝阳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朝财预〔2007〕36号)的公告